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实行警务化管理的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四川省司法厅。学院除举办学历教育外,还承担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公务员、法律工作者等业务培训。
学院始建于1982年,座落于风景秀丽的西部职业教育基地——德阳市,占地3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郁。建有现代化教学大楼、图书馆、侦查实训大楼、多媒体教室、模拟法庭、刑事技术实验室、安全防范实验室、警体馆、标准运动场、宽敞舒适的学生公寓等良好的教学、生活设施。集射击、驾驶、体能、查缉战术等警察技能训练为一体的多功能实战实训基地,在全国同类警官院校中首屈一指。同时,学院还在四川省部分监狱劳教单位和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建立了多个校外实训实习教学基地。一流的现代化教学设施,完备的训练场地,为满足职业教育教学的实验实训需要,强化学生的实践、实战能力,培养综合型的高素质人才提供了良好条件。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教育观念新、教学科研能力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主体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讲师、副教授以上职称占60%。另外,还长期聘请一批理论造诣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政法机关、科研所等领域的教授、专家为客座教授共同参与学院人才的培养,初步形成了在职教师与外聘专家相结合,适应职业教育规律特点的培养模式。学院常年在校学生3500余人。设有法学系、刑事司法系、侦查系、警训部、基础部、培训中心等教学机构,开设法律事务、司法警务、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心理咨询等专业。学院注重高职专科教育与本科教育的衔接和过渡工作,为学生的深造学习提供了多层次的选择空间,学生在校期间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本科阶段的学习。
学院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思想,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办学方针,恪守“立足政法,面向社会”的办学定位,以培养“道德高尚、作风正、业务精”的高素质人才为宗旨,注重学生身体、能力和心理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学生在校期间,着人民警察制服,不仅学习基础知识、专业理论,而且学习驾驶、射击、擒拿查辑战术等以警察职业为核心的专业技能。在教学组织、学生管理上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具有鲜明的“警官教育”特色。近年来,我院学生在参加全国、省、市组织开展的各种竞赛中均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获得全国司法警官院校散手邀请赛团体冠军和亚军、四川省高职院校田径运动会女子团体冠军和男子团体季军、德阳市大学生辩论赛亚军等殊荣。
学院以严谨的治学、鲜明的警务化管理、良好的办学条件、丰富的办学经验,确保了人才培养的质量。毕业生因专业知识扎实、作风严谨、适应能力强等特点广受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好评和欢迎。20多年来,学院为西南地区政法系统及社会各界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如今,警院学子遍布巴蜀大地,有相当部分毕业生已成为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学院被社会誉为“警官的摇篮”。
当前,学院师生员工正秉承“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政治建校、警字立校、人才强校、质量兴校”的指导思想,以饱满的热情,求真务实的作风,改革创新,为学院又好又快的发展,为创建一流的警官学院而努力奋斗!
警徽,有你的青春,更加灿烂;金盾,有你的智慧,更加坚固。
2008年招生章程
2008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部标代码:13813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2004年4月在原四川省警官学校基础上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政法类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认可的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三、录取规则
1、政治上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2、报考我院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
3、除法律事务专业外,其余各专业女生招收比例占招生总数的20%。
4、我院外语课程教学统一安排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考生还应符合我院体检要求:
(1)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2)双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8(做手术达到均可),无色弱、色盲。
(3)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4)无传染病。
6、凡愿就读我院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并在专科批次二段一志愿栏内填报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对后续志愿考生,根据省招委划定的高职(专科)录取控制线和招生计划,依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奖、贷、助学措施。学院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校级奖学金、助学金等激励机制,奖励优秀学生,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
四、收费标准
2008年新生收费,我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2004)118号文件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收费,文科专业学费3700元/年·生,理科专业学费4100元/年·生。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