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4-03-24 20:55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第二条 学校全称
  • 第三条 办学性质
  • 第四条 办学类型
  • 第五条 办学地点
  • 第六条 我院现设生物技术、动物科学、园艺
  • 第七条 学院二0一三年面向福建、河南、山
  • 第八条 二0一三年秋季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 第九条 二0一三年新生住宿费标准为500
  • 第十条 我院招生工作由院长直接领导,院招生科负责具体工作
  • 第二章 学校概要
  •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 第四章录取
  •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 第十三条 录取总则
  • 1.按平行志愿和“一档多投”投档办法录取
  • 2.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出档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 3.各个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 4.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
  • 第十四条 我院在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经
  • 第十五条 一经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 第十六条 我院按学生学费的一定比例划拨专
  • 第十七条 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
  • 第十八条 本章程和有关招生信息按省教育考
  •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及申诉、咨询电话
  • 第二十条 本章程只适用学院本年度高职高专招生工作
  •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科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二条 学校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630

第三条 办学性质:福建省省属高校; 招生层次:高 职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院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岭;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院现设生物技术、动物科学、园艺园林、信息技术、经济管理、公共教学部等五个系一个部共32个专业。

第七条 学院二0一三年面向福建、河南、山西、云南、广西、贵州、甘肃、安徽等省市招生。

第八条 二0一三年秋季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各省市高招办公布为准;学费按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执行)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学制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生物技术及应用

理工

3

6000

 

食品生物技术

文/理

3

6000

 

食品营养与检测

文/理

3

6000

 

观光农业

文/理

3

6000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理工

3

6000

 

畜牧兽医

文/理

3

6000

 

兽医

文/理

3

6000

含动物医学、宠物医学与美容方向

动物防疫与检疫

文/理

3

6000

 

兽药生产与营销

文/理

3

6000

 

园艺技术

文/理

3

6000

 

园林技术

文/理

3

6000

含景观设计、城市园林规划管理方向

园林工程技术

文/理

3

6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理

3

6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理

3

6000

软件开发方向

动漫设计与制作

文/理

3

6000

 

电脑艺术设计

文/理

3

6000

 

计算机通信

理工

3

6000

3G移动应用开发方向

电子商务

文/理

3

6000

 

连锁经营管理

文/理

3

6000

 

会计与统计核算

文/理

3

6000

 

会计电算化

文/理

3

6000

 

物流管理

文/理

3

6000

 

投资与理财

文/理

3

6000

 

财务信息管理

文/理

3

6000

 

会计与审计

文/理

3

6000

 

金融管理与实务

文/理

3

6000

 

营销与策划

文/理

3

6000

 

文秘

文/理

3

6000

商务文秘方向

商务英语

文/理

3

6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

3

6000

动漫设计制作方向

电子商务

计算机

3

6000

 

会计电算化

财经

3

6000

 

园林技术

农林牧渔

3

6000

城市园林规划管理方向

畜牧兽医

农林牧渔

3

6000

 

        第九条 0一三年新生住宿费标准为5006009001100/学年(按宿舍条件而异,根据榕价费[2000]70号、榕价费[2006]23号、榕价费[2007]34号和闽价费[2007]75号文执行);教材代办费按学年预收按学年结算,多还少补。

第四章录取

    第十条 我院招生工作由院长直接领导,院招生科负责具体工作。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学院纪律检查有关规定受理学生及家长的申诉与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各省市招办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总则:认真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按平行志愿和“一档多投”投档办法录取。若线上生源不足,经省高招办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

    2.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出档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无法完成任务的,通过上级部门同意,可调整到其他专业进行录取。

3.各个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4.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我院在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即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一经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校报到者,按教育厅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我院按学生学费的一定比例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实施了“学费减免缓”、“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俭学”等奖优助学工程;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按有关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七条 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实行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十八条 本章程和有关招生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定期在www.***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及申诉、咨询电话

 院 部:福州市南郊相思岭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邮 编:350119 邮 编:350007
 申诉电话:(0591)22151769(监察室)

咨询电话:(0591) 83420178/83740797/83420158(招生办)22151783(教务处)

 传 真:(0591)83420342(招生办)   22151656(院办) 

 网 址           E-mail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只适用学院本年度高职高专招生工作。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科负责解释。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三年四月三十日 原标题:2013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为保证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2号)

2022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宣传册

一、学校简介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肇始于1902年(清光绪28年)的福建农桑总局蚕务学堂,是我国最早开办农业职业教育的学校之一,被誉为中国近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发祥地。建校120年来,培养了大批农业技术人才,为振兴农业、繁荣农村、服务农民做出了卓越贡献。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福建

2022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计划(图)

2022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为确保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学院全称、办学类型学校全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3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2021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要第二条学校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630;第三条办学性

2022年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经

2022年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我院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突出“公平、公正、安全”三个重点,规范招生管理,提高招生考试服务质量。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

2022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2号文件精神,为保证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学院全称、学院性质、颁发学历证书名称及种类、办学地点学院全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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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招考(高中类)各专业录取分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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