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要求,我省已于近日确定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的有关事项。计划类别与实施区域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计划分三类。第一类是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
附件32015年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实施区域(山东) 济南市商河县 淄博市沂源县 枣庄市山亭区 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 潍坊市安丘市、临朐县 济宁市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 泰安市宁阳县、东平县、岱岳区、新泰市 聊城市东昌府区、临清市、阳谷县、莘县、东阿县、冠县、高唐县、茌平县 日照市莒县、五莲县 莱芜市莱城区
附件32015年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实施区域(山东) 济南市商河县 淄博市沂源县 枣庄市山亭区 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 潍坊市安丘市、临朐县 济宁市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 泰安市宁阳县、东平县、岱岳区、新泰市 聊城市东昌府区、临清市、阳谷县、莘县、东阿县、冠县、高唐县、茌平县 日照市莒县、五莲县 莱芜市莱城区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划定为燕山—太行山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和民族县,具体实施区域如下:石家庄市: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平山县;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邯郸市:大名县、魏县、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肥乡县、涉县;邢台市:广宗县、威县、新河县、巨鹿县、平乡县
鲁教学字〔2018〕14号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要求,2018年我省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农村专项计划),为做好农村专项计划的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施区域 根据教育部关于农村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原则要求
关于公布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我省实施区域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10号各市教育局:今年,教育部将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将安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2%的招生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市、区)所属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经教育部批准,我省的省级财政困难县及中西部地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方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要求,我校2016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16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为200人。招生专业如下:文史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英语、工商管理类;理工类
鲁教学字〔2019〕6号各市教育(教体)局,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要求,2019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报考条件(一)高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为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提供就读重点高校的机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精神,我校2015年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15年面向农村地区学生自主选拔招生计划为200人。
为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比例,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等文件精神,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我校依据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招生规模、办学条件和办学特色等,制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