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市财贸学校免学费管理办法

2017-06-11 22:49  武汉市财贸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条 中职学校免学费对象是中职学校全
  • 1、对于一年制的中职学校学生符合条件的可
  •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免学费比例,全
  • (1)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
  • (2) 孤儿、烈士子女及残疾人家庭学生的残疾学生;
  • (3) 家庭或学生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
  • (4) 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5) 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6) 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 第二条 评审认定。
  • 1、免学费对象按学年申请,按学期评定
  • 2、学校成立班级、校内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
  • 3、上级部门审批,将确定的最终受助学生名
  • 第三条 工作程序:
  • 1、每学年初由班主任认定、提交受助名单与相关资料
  • 2、资助管理员按各校区教导员收集的信息,
  • 3、每月异动情况由班主任统一登记上报各校
  • 第四条 实施免学费政策的工作要求
  • 1、加强组织领导
  • 2、落实经费责任,强化财务管理
  • 3、加强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 4、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抓好监督监管
  • 5、做好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
  • 第五条 补充说明
  • 1、已获得免学费的学生,如发现申报过程中
  • 2、免学费学生如果平时生活不节俭,有抽烟
为了贯彻落实《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政策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教发[2012]225号)精神,加强我校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中职学校免学费对象是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的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1、对于一年制的中职学校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一年的免学费资金补助;两年制的中职学校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两年的免学费补助。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免学费比例,全省统一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资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享受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
(2) 孤儿、烈士子女及残疾人家庭学生的残疾学生;
(3) 家庭或学生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
(4) 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 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 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符合第1、2条的学生,需提供低保证及其年审证明,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孤残、烈士证件;符合第3、5、6条的学生,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符合第4条的学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第二条  评审认定。
1、免学费对象按学年申请,按学期评定。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月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填报《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申请表》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成立班级、校内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三级评审机构,受理学生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进行语言初审,确定拟免学费学生名单,并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报主管的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
3、上级部门审批,将确定的终受助学生名单,交由学校,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条  工作程序:
1、每学年初由班主任认定、提交受助名单与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残疾证等)交给各校区学生处教导员老师统计。
2、资助管理员按各校区教导员收集的信息,生成受助名单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3、每月异动情况由班主任统一登记上报各校区教导员统计,每月20日由教导员汇总交资助管理员备案。
第四条  实施免学费政策的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有关部门要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政策要求做好免学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保证免学费工作的顺利进行。
2、落实经费责任,强化财务管理。学生处、财务处对学生免除的学费情况要按上级规定和要求向学校领导进行报批和审核,严格管理免除的学费,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对免除的学费需要上级补加的要按规定进行预算上报。
3、加强管理,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好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注册,做好免学费对象的认定和审核。学生处和系部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调查和了解,确保“该免学费的不漏下,不该免学费的不虚报”。
4、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抓好监督监管。学校财务审计处要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学生处要对免学费的学生利用一定形式进行公示。
5、做好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学生处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好免学费工作的精神和重要意义,使党和国家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对职业学校的重视和对学生、对家庭的关心。
第五条  补充说明
1、已获得免学费的学生,如发现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除取消免学费资格补交学费外还将给予相关的处分。
2、免学费学生如果平时生活不节俭,有抽烟、饮酒、挥霍浪费行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和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后,未主动提出取消免学费资格的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免学费资格并补交学费。
 
 
 
武汉市财贸学校
                                   2015年9月
原标题:2017年武汉市财贸学校免学费管理办法

2017年武汉市财贸学校免学费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政策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教发[2012]225号)精神,加强我校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中职学校免学费对象是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三年级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

2015年武汉市财贸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版)

为了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政策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教发[2012]225号)精神,加强我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在校涉农专

2022年武汉市建设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武汉市建设学校创办于1979年,是一所公办国家级重点、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是一所建设部、教育部共同认定的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是湖北省建筑行业标准化考试基地,湖北省“1+X”证书培训考核站点。学校位于武汉市江汉二桥畔,交通便利,校园占地80亩,环境幽雅。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其中双师型教师35人,高级讲师30人。各专业

2022年武汉市第二轻工业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代码湖北省:0105武汉市:305//“3+2":604一、学校简介更长的办学历史50余年职教品牌,半世纪砥砺前行。武汉市办学历史最悠久的中职学校之-,创办于1964年,前身为武汉市工艺美术学校。更高的办学水平武汉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职学校。国家重点中专、国家中职示范校、国家数控实训基地、国家模具实训基地等四个“国字头”称号在全市中职独一无二,是首届湖北省

2022年武汉市艺术学校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武汉市艺术学校创建于1951年,一代宗师梅兰芳先生为第一任名誉校长,现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湖北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占地面积近77亩,总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师资力量雄厚,教学体系完善,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环境优美,是一所国内办学水平一流的中等艺术学校(国有公办)。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生考试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和

2020年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管理办法

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管理办法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文件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鄂财教发[2018]1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科教[2016]35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修订了《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

2017年武汉市财贸学校招生简章之学校简介

武汉市财贸学校是一所由政府出资主办的中等职业学校,隶属市、区教育局。是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湖北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是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是首批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和谐校园合格学校,武汉市群众满意学校、武汉市文明单位、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办学实力强,校园总占地150余亩,建筑面积达60000多平方米。校园整洁

2022年武汉市东西湖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章(图)

请点击查看PDF格式:2022年招生简章PDF版

2022年武汉市燃气热力学校招生简章(图)

2022年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招生简章(图)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