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招生计划、分数线)

2018-06-13 11:22  黑龙江财经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学院全称黑龙江财经学院,学院代码13298。黑龙江财经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 第三条:学生学业期满,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财经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同时颁发黑龙江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 第四条:校址位于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1230号。
  • 第五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发展规划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 第六条:学院招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院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 1、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 2、制定本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院情况和录取原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及承诺。
  • 5、做好各招生省份的网上录取工作。
  •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并负责处理录取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 第七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和《黑龙江财经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 第八条: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 第九条:学院根据教育部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 第十条:进档考生,根据分数(高考原始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如学院计划未完成,将对社会公开征集录取。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排序分进行排序,如果没有投档排序分,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排序。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 第三章 录取规则
  • 第十一条: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
  • 第十二条: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术科统一考试。在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专业课(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术科同分考生再按照文化课原始成绩顺序录取。
  • 第十三条:我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学院将向省、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省招生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 第十五条:我院承认生源所在省、市确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仅在考生投档时有效,考生录取及专业分配时按文化课原始成绩排序。
  • 第十六条:我院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专业学费19000元/年;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资产评估专业学费18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20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17000元/年;住宿费六人间1000元/年。
  • 第十七条:学院在校生符合条件者,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生活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学院将为生活困难的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 第十八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学院批准之日执行。本章程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处。
  • 第二十条:学院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院招生网及招生简章。
  • 第四章 收费与奖励


黑龙江财经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黑龙江财经学院,学院代码13298。黑龙江财经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三条:学生学业期满,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财经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同时颁发黑龙江财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校址位于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123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发展规划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学院招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院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2、制定本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院情况和录取原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及承诺。

5、做好各招生省份的网上录取工作。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并负责处理录取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和《黑龙江财经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八条: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第九条:学院根据教育部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条:进档考生,根据分数(高考原始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如学院计划未完成,将对社会公开征集录取。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排序分进行排序,如果没有投档排序分,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排序。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CC等级以上,必测科目在4C以上技术合格,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

第十一条: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

第十二条: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术科统一考试。在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专业课(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术科同分考生再按照文化课原始成绩顺序录取。

第十三条:我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学院将向省、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省招生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五条:我院承认生源所在省、市确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仅在考生投档时有效,考生录取及专业分配时按文化课原始成绩排序。

第四章 收费与奖励

第十六条:我院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专业学费19000元/年;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资产评估专业学费18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20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17000元/年;住宿费六人间1000元/年。

第十七条:学院在校生符合条件者,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生活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学院将为生活困难的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八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学院批准之日执行。本章程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处。

第二十条:学院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院招生网及招生简章。


原标题:2018年黑龙江财经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第二阶段招生计划表

2022年单招第二阶段招生计划表序号院校代码院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年)招生计划数111959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30302大数据与会计三年28211959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年15311959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三年20411959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40501工程造价三年9511959鹤岗师

2022年齐齐哈尔技师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齐齐哈尔技师学院(中国-重技师学院)隶属于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是全省13所技师学院的骨干院校。学院现有教职工397人,现有在籍学生17000余人。学院以数控机床加工、轨道交通为主要教研方向,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级职业训练试点院校、省级现代化学徒制试点单位、省示范性技工学校、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技工院校教

2022年齐齐哈尔幼师学校招生简章

一、办学优势1、毕业时颁发国家承认、黑龙江省教育厅验印的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证,配发干部报到证、派遣证。2、“3+2”全日制学前教育大专可申报幼儿教师资格证(费用自理)。3、入学时签订《学习与分配就业协议书》,保证高质量、高层次、高薪资的就业标准。学校采用订单式教学、确保学生毕业就工作,并且工作稳定,就业率100%。二、资格证书学校可申办:1、幼儿教师资格证;

2022年齐齐哈尔幼师学校招生资助政策

(1)免学费初中毕业的非城市户籍学生免学费,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在校城市户籍学生数的10%免学费。(2)助学金凡户籍为特困地区(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拜泉县、克东县、林甸县、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的学生,可按贫困类型享受两年国家助学金2000-6000元不等。(3)国家奖学金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

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22〕1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

2022年大兴安岭技师学院招生简章(图)

2022年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一、院校概况院校名称: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2905办学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学历层次:专科学习年限:三年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

2022年黑龙江医药卫生职业学校执护招生简章

(一)辅导模式班制课时开课/上课时间学生类型学费辅导模式远程班1532021年12月6日开课周一至周六社会人员在职人员1600适合工作或家庭原因不能参加面授的学员。保过班8402021年12月6日开课周一至周六在校生s800适合基础较差、缺少方法,自控能力一般。期望一次性通过的学员。往届生5300校外生6300标准班8402021年12月6日开课周一至周六在

2022年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类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类招生考试报考条件一、普通高考招生报名条件:高中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面向全国24个省、自治区招生(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二、单独招生报名条件:黑龙江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校、中专)

2022年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简章(图)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