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兰溪高中教育的多样化,有利于高中段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高中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有利于体现高中招生的公平、公正原则,现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和金华市教育局有关高中段学校招生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兰溪市 2018 年高中段学校招生方案》。
二、具体办法
(一)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第一批录取学校:兰一中。由考生自愿选择兰一中指令性志愿。
第二批提前批录取学校及专业:职业中专浙师大学前教育大专班。
第二批录取学校:兰荫中学、兰三中、兰五中。设指令 1 和指令 2两个指令性志愿,由考生按意愿填涂。
第三批提前批录取学校及专业:职业中专丽水学院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
第三批录取学校:游埠中学、厚仁中学、蜀山中学、职业中专(仅限纺织技术及营销、汽车运用与维修、电气技术应用三个与高校合作办学的五年一贯制专业 60 人))、技工学校(仅限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两个技师班的专业 60 人))。该批设五个高中学校志愿,由考生按意愿填涂。
第四批录取学校:兰溪市所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兰六中、江南职校),学校 1、学校 2、学校 3 为三个学校志愿,由考生按意愿选择。
第五批录取学校:《2018 年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公布在金华教育考试网上)中所列的中专招生计划,设三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二个专业志愿。
兰一中自主招生按照经兰溪市教育局批准的《兰一中 2018 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办理。
兰一中、兰荫中学、兰三中、兰五中特长招生方案,兰五中等校特色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二)志愿填报时间与要求
志愿填报时间按招生办通知的日期。志愿必须书写并填涂在相应批次对应的志愿栏中,否则志愿无效,书写与填涂不一致时以填涂为准。一旦志愿卡上交,任何人均不得更改志愿信息,因考生本人填涂错误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录取规则
兰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对综合素质等第的基本要求为 2A 及以上且不得有 E,其他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对综合素质等第的基本要求为1A 及以上且不得有E。
各批次录取,如遇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而无法全部录取时, 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其参照的顺序是:初中阶段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综合素质评价 3A、2A1P、1A2P。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相同时,根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顺序,按前五科、四科、三科…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指令性计划的录取分数线、兰荫中学自费生的录取分数线及各批次职校相关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将第一时间在兰溪教育网的招考信息栏中公布。
1.第一批兰一中指令性计划的录取:采取自主招生、统一招生、定向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按照《2018 年兰一中指令性计划定向招生实施方案》《兰一中 2018 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2.第二批提前批、第二批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的录取:采用“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投档办法。
3.第二批兰荫中学自费生的录取规则:自费生计划 200 人全部参加该批录取,具体规则为将第二志愿填报兰荫中学且未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每个考生中考成绩总分减去 15 分后,与该批第一志愿填报兰荫中
学但未被该批指令性计划录取的考生一起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前200 名。若已被该校自费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中,有人放弃报到,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分数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第三批提前录取,采用“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投档办法。第三批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的录取及上述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指定专业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办法。其中参加该批录取的职业中专 60 人、技工学校 60 人的志愿录取到校,不录取到专业,再由各校自行录取到各专业。
5.第四批兰溪市各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兰六中、江南职校)的录取:职业学校实行按志愿投档录取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招生办向各职业学校提供考生志愿填报信息,职业学校同时开展自主招生。
6.第五批学校的录取:《2018 年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公布在金华教育考试网上)中所列的中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录取。
7.兰一中、兰荫中学、兰三中、兰五中特长招生,由考生向各招生学校自愿申报,经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再由各学校按规录取。兰五中等校特色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经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8.特别提醒:
(1)合理选择、慎重填报。考生要综合判断自己的实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不要盲目跟风。
(2)根据《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高中 段学校录取的考生,均须报当地招生办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教育行政部门据此备案办理学籍)。对不按程序录取的新生,教育行政部门不承认其学籍。
(3)已被兰溪市招生办按录取规则录取到某高中学校的考生,未经该校同意,任何学校不得重复录取,否则不得注册学籍。
四、名词解释:
1.“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投档办法:即先将达到兰溪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其所填报的第一志愿分开,再将填报同一学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继续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
2.“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办法:即达到兰溪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高的考生优先按其所填报的学校志愿进行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学校志愿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3.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兰溪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适当比例划定的分数线。
五、本文件的解释权在兰溪市教育局。
兰溪市招生委员会 兰溪市教育局
2018 年 3 月 15 日
原标题:2018年兰溪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