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联系电话、招生计划、专业代码)

2021-04-22 15:02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招生对象
  • 二、招录条件和方式
  • (一)基本素质
  • (二)学习成绩
  • (三)进入本科学习前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 三、招生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标准
  • 四、录取规则
  •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 (二)高职高专院校与我院对接,确定招录的对应专业及人数
  • (三)对符合《通知》中规定的优先选拔条件..
  • (四)对高职高专根据《通知》规定按照选拔..
  • (五)推荐拟升入我院本科学习的学生,因我..
  • 五、学籍学历管理及教学安排
  • (一)升入我院本科学习后,按我院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 (二)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本..
  • (三)我院招录的普通专升本学生,以单独编..
  • 六、其他
  • (一)高职高专院校根据与我院签订普通专升..
  • (二)依据《通知》和《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
  • (三)与我院合作开展普通专升本招录的高职..
  • (四)我院对录取的普通专升本新生根据《通..
  • (五)若本实施细则与上级文件要求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
  • 七、联系方式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结合我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

普通专升本的招生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招录条件和方式

按照《通知》规定的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选拔升入普通本科学习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录取。

(二)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以内。

(三)进入本科学习前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入学报到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核验,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则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招生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代码

本科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元/生.年)

备注

1

040106

学前教育

240

13500

师范

2

040107

小学教育

110

13500

师范

3

120202

市场营销

30

14500

4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30

17000

5

020302

金融工程

30

14500

6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0

15000

7

040201

体育教育

30

14500

师范

说明: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在招录过程中出现各专业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学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动,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新标准收取。

四、录取规则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高职高专院校与我院对接,确定招录的对应专业及人数。

(三)对符合《通知》中规定的优先选拔条件的学生、退役大学生,直接录取。

(四)对高职高专根据《通知》规定按照选拔比例,选拔推荐的学生,按学生专科在校期间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从高位次到低位次录取。

(五)推荐拟升入我院本科学习的学生,因我院招生计划人数不能满足未被录取的,由学生所在高职高专院校妥善解决。

五、学籍学历管理及教学安排

(一)升入我院本科学习后,按我院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本科专业学习,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成绩合格,并达到我院其它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全部教学计划,且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根据《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三)我院招录的普通专升本学生,以单独编班为主,制定专门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教学计划。对录取人数无法达到单独编班条件的,插班进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我院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安排在录取的专业进行学习,不允许转专业。

六、其他

(一)高职高专院校根据与我院签订普通专升本合作协议,确定高职高专专业接续的本科专业和申报升本人数,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和选拔。申报升本人数、学生推荐表等材料必须真实、完整;选拔程序、选拔要求等必须按《通知》要求执行。因选拔、报送材料等原因带来的问题由高职高专院校负责。

(二)依据《通知》和《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我院对高职高专院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与我院合作开展普通专升本招录的高职高专院校,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已招录的学生能按时到我院入学报到。

(四)我院对录取的普通专升本新生根据《通知》要求和高校招生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复核,对发现的不符合录取条件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五)若本实施细则与上级文件要求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771-3191252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

邮 编:530226

学校官网: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

2021年4月13日

原标题: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结合我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招生对象普通专升本的招生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招录条件和方式按照《通知》规定的普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称批准收费标准(元)批准机关及文号备注1汉语言文学13500桂价费【2017】39号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5000桂价费【2017】39号3英语14500桂价费【2017】39号4体育教育14500桂价费【2017】39号5音乐学17000桂价费【2017】39号6广告学14500桂价费【2017】39号7数学与应用数学14500桂价费【2017】3

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校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招生对象普通专升本的招生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分省分专分省分专业分文理招生计划表

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河北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西广东海南重庆云南陕西江西内蒙古区外各专业人数招生科类备注音乐学四年17000130文1182454826445236艺术类(文理兼招)师范理1212视觉传达设计四年1700040文3622642210艺术类(文理兼招)理44环境设计四年1700040文3623204

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分省分专业分文理招生计划

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河北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西广东海南重庆云南陕西江西内蒙古区外各专业人数招生科类备注音乐学四年17000130文1182454826445236艺术类(文理兼招)师范理1212视觉传达设计四年1700040文3622642210艺术类(文理兼招)理44环境设计四年1700040文362

2020年南宁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为做好我校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0〕28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招生对象“专升本”的招生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学院是由南宁师范

2022年南宁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简章

南宁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维护退役大学生士兵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高教〔2022〕17号)以及《自治区招生

2021年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桂中医大赛招就〔2021〕1号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学院各部处室、抄送各专升本生源院校: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0号)文件要求,为广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医疗卫生人才,教育厅要求扩大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规模,并通

2022年广西城市职业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高教〔2022〕17号)精神,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职教本科教育的健康发展,我校2022年将按照“单独考察、综合评定、择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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