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工程学科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及学校文件精神,为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结合光学工程一级学科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工业大学光学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
光学工程
二、申报条件
按《南京工业大学 2023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 章》、《南京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要求申请。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 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做好当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等相关文件中明确的基本条件。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书面推荐意见。
5.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6.报考前,须与拟报考导师确认。
(二)资格条件
1.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须为本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 。硕士生期间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无重修记录;英语要求 CET-6≥425 或 IELTS≥6.0 或 TOEFL≥85 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2.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须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 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 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需达到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加试要求。
(三)学术条件
申请者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学术条件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在 SCI 收录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一篇相关领域的学术论 文;
2.主持或参与过相关领域的科研项目 (参与项目者需提供主要贡献部分的材料);
3. 其他相当级别的学术成果。
三、选拔流程
(一)网上报名
1. 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的考生须登陆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 报名截止前须将个人申请材料提交至光学工程一级学科博士招生工作小组,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审核
在学科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学科点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主、本学科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其所报考导师不同意者,不予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
在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 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专家组成审核小组,对普通招考考生、硕博连读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综合水平、学术成果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打分 (百分制)。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 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并公示。
材料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材料审核成绩=学术成果×30%+创新能力×70 %。满分 100 分,低于 60 分者、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1.申请材料包括:
(1) 报名登记表原件;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硕博连读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须加盖成绩
管理部门公章);普通招考博士生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 单原件 (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 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6) 学术成果材料复印件并注明学生排名 (学术论文提供发表论文的首页或录用论文的全文及录用通知,专利提供授权页或公开页或申请书,项目提供封面和盖章页,参加学术会议提供参会证明) 及目录;
(7) 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博士生须提交研究生活动证明材料(在读期间参加研究生科技论坛活动、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或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直博生须提供本科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8) 个人科研计划书 (包括申请人已主持或参加的课题、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研究经历,及个人研究兴趣、研究计划等,1500-2000 字);
(9) 普通招考的往届生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报告;
(10) 两名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专家书面推荐信原件,单独用信封密封。
申请人需将上述材料放置于《简章》规定的材料之后一并装订( 一式一份) ,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至南京工业大学柔性电子(未来技术) 学院 (需用A4 纸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以便审核;邮寄须通过邮政 EMS,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综合考核
学科点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学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同时强化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初试
学科点对材料审核合格的普通招考考生进行初试 (笔试) ,初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英语为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两门业务课 (单科满分100 分) 成绩计入初试成绩。 英语水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予参加外语考试:
(1) CET-6≥425,IELTS≥6.0,TOEFL≥85;
(2) 在英文国际期刊上 (会议论文除外) 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初试成绩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同时公布进入复试的考 生名单。业务课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
学科点制定复试方案和复试录取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公布,复试时考生携带个人申请材料原件交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备查。
学科点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主、本学科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组成的复试专家小组 (不少于 5 人) ,对考生学进行综合考察,结合导师意见,并给出复试成绩 (百分制)。
(1) 复试形式及要求
复试形式为面试,每位申请人约 20 分钟,满分 100 分。主要考查申请人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每位申请人需准备 10 分钟 PPT 展示,PPT 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博士期间计划等内容。
(2)面试成绩合格线:60 分。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初试、复试外,需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加试,加试统一为笔试,成绩 60 分以上 (含 60 分) 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拟录取名单
申请硕博连读考生综合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复试成绩组成,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 +综合考核复试成绩×80%。
普通招考考生综合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初试成绩和综合考核复试成绩组成,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 +综合考核初试成绩×30%+综合考核复试成绩×50%。
根据当年学校下达给各博士生培养单位的博士招生指标,依据申请人综合成绩、征求导师意见后, 由学科招生领导小组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4.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审定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经体检、政审等流程后, 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保障及监督机制
保障及监督机制依照《南京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执行。
五、其他
(一)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攻读南京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 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 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 应届硕士研究生无法按时获取硕士学位;
4. 体检不合格。
(二) 本细则由南京工业大学柔性电子 (未来技术) 学院教授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六、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网址:http://iam.***.cn/
咨询电话:025-83587982 (柔性电子 (未来技术) 学院)
025-58139194 (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联 系 人: 杨老师
相关材料寄送地址:南京市新模范马路 5 号南京工业大学
(收件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5-83587982)
柔性电子 (未来技术) 学院2022 年 11 月 9 日
原标题:2023年南京工业大学光学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