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 2023年高等职业学校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 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 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学院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址:成都市龙区驿区驿都西路 4111 号
(三)学历证书颁发: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三、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一) 招生对象: 符合四川省 2023 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备注 |
1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财经商贸类 | 涉藏州县 |
2 | 530701 | 电子商务 | 财经商贸类 | 涉藏州县 |
3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财经商贸类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4 | 530701 | 电子商务 | 财经商贸类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备注: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三)招生计划: 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 90%分别下达。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 2023 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 业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 2023 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同时,考生还 应符合我院招生专业的有关(含身体状况)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考生只可填报我院的 1 个专业志愿,且应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 原则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大类对口。
2.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 8:00 至 3 月 23 日 17:00,登录学院网站(https://www.***),从“2023 年 9+3 报名入口”图标进 入“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 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四)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 2023 年 4 月 4 日 8:00-- 4 月 8 日 17:00 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30 元/生。
(五)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于 4 月 8 日-10 日在学院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 分) +技能测试(150 分),总分 300 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试题由我院统一命制,我院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 150分, 其中德育 60 分、语文 60 分、数学 30 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川教函〔2016〕
671 号)命题。2.技能测试
(1)试题由学院统一命制,学院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形式:闭卷,机考;
(3)考试内容:按照下表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总分 150 分。
| 编号 | 学院 | 招生专业 | 技能测试要点 |
| 1 | 会 计 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1.应知部分(1)掌握会计的含义、会计职能、会计对象;(2)掌握企业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特征、内容;(3)掌握会计等式;掌握不同经济业务发生对会计等式的影响;(4)掌握会计科目及分类;(5)掌握账户的基本结构;(6)掌握借贷记账法的概念、特点,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7)掌握账户的对应关系和会计分录的编制;(8)掌握账户的试算平衡;(9)掌握筹资、供应、生产、销售、利润形成的业务核算;(10)掌握会计凭证的分类、填制要求、审核要求;(11) 掌握会计账簿的种类; 账簿启用的规则; 账簿记账规则; 错 账更正的方法;结账的程序和方法;(12) 掌握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的步 骤、优缺点、适用范围;(13)掌握财务会计报告的种类;资产负债表的结构与编制方法; 利润表的结构与编制方法。2.应会部分(1)能够根据经济业务熟练编制通用记账凭证;(2)能够依据提供的会计凭证登记不同账簿,并进行月结;(3)能够正确并熟练地依据账簿资料填列企业利润表本期数。 |
| 2 | 工 商 管 理 学院 | 电子商务 | 1.中英文录入要求:在 Word2010 以上版本文字处理软件或“金山 打字通”等录入测试软件中录入, 录入内容包括中文字符、大写英 文字符、小写英文字符、阿拉伯数字及常见特殊符号。要求录入准 确,无漏字、错字、别字。2.Word 排版操作要求:使用 Word2010 以上版本文字处理软件,按 要求完成排版操作。内容包括:字符录入、图文混排、表格制作、 页面设置等。3.Excel 数据处理要求:使用 Excel2010 以上版本数据处理软件,根据要求完成表格格式化、简单函数运算等 Excel 数据处理任务。 |
(三)考试时间
日期 | 时 间 | 科 目 |
2023 年 4 月 11 日 | 9:00-11: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3:30-15:00 | 技能测试 |
(四)考试地点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 4111 号)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1.学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若出现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技能测试、德育、语文、数学成绩。
(二)有关事项
1.考生在2023 年 4 月 13 日 9:00-17:00 登录学院网站 “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当天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 查手续, 截止 4 月 13 日 18:00,逾期不予办理。
2.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 4 月 20 日至 4 月 26 日在学院网站公示 7 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录取的考生申请放弃录取须在 4 月 26 日 17:00 前,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手续, 其放弃名额不递补。公示期满后, 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 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3. “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学校自行组织, 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学校不具可比性。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 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 “9+3”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学院招生专业学习。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 须在考试时间前向学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书可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下载) 。拟免 试录取考生报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9+3”高职单招
考试。
七、工作进程安排
(一) 2023 年 3 月 21 日 8:00-3 月 23 日 17:00,考生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
(二) 2023 年 3 月 29 日 8:00--4 月 3 日 22:00,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
(三)2023 年 4 月 8 日 8:00--4 月 10 日 17:00,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四) 2023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下午 13:30— 15:00 技能测试。
免试考生应在 4 月 10 日将《四川省 2023 年“9+3”高职单招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到学院招生就业处。
(五) 2023 年 4 月 13 日 9:00-17:00,考生在报名系统内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六)2023 年 4 月 14 日,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审核。
(七) 2023 年 4 月 20 日-4 月 26 日,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申请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 4 月 26 日 17:00 前,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手续。
(八) 2023 年 4 月 27 日,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 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
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 学院 2023 年“9+3”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上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考试中, 对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及《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 处理。
(三)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报考的学校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四)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 33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五)新生复查和注册。新生入学时, 学院将组织进行复查, 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考生, 学院将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进行注册。
九、其他事宜
(一)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二)“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 不再享受“9+3”中职免 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如上级政策有变, 以最新上级政策 为准。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学校和企业, 均不再向接受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费用。
(三) 考生被录取后, 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四)考生参加考试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 奖、贷、助措施:学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实施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就业资助金、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 同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每位学生顺利入学。
(六)本章程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学院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 4111 号
邮政编码: 610101
咨询电话: 028-84642024
监督电话: 028-84642073
原标题:2023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