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各一级学科博士点专业均可接收本科直博生。具体
为做好我校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接收推免生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推免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坚持引导学生全面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
外国语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为做好我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山东师大教字[2020]7号)要求,参照《山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2016年接收推免生章程山东艺术学院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要求,自2014年起,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分为推荐、接收两个工作阶段。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
山东艺术学院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要求,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分为推荐、接收两个工作阶段。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教育部“
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修订版)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完善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
心理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及措施为做好我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师大校字〔2018〕155号)和《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
新闻与传媒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为做好我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山东师大教字〔2020〕7号)要求,参照《山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