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 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民厅〔2022〕2号) 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相关要 求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 一 )符合《西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
(二 ) 2023年我校030401民族学专业、050101文艺学专业、071300生态学专业、0304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专业、0501Z1计算语言学专业、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采取“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条件参考学校公布的相关专业“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二、招生生源范围
( 一 )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 疆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的少数民族考生, 以及在上述地 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 二 )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 湖南 (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 等 6 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 (市) 的少数民族考生。 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 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三、招生计划
( 一 ) 我校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4人。
( 二 ) 按国家规定,我校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应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四、报考资格审核
有关报考资格审核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五、报名及考试(核)
报名程序、招生专业、考试 (核) 科目、考试时间等,
请登录西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utibet.edu.cn/。
查看《西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西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西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及流程》及相关专业 “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等。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 “报考类别”只能填“定向”。考生将《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材料邮寄至西藏拉萨藏大东路10号西藏大学纳金校区研究生教学综合楼研招办 ( 850000) 。最晚邮寄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 ( 以邮戳时间为准) 。 电话: ( 0891) 6405192。接收人:边旦老师。
六、考试(核)及录取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工作坚持 “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的考生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校综合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专业基础与综合能力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须正式录取前签订三方 (或四方) 定向培养协议书。骨干计划研 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地区就。
七、其它
( 一)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西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 二 )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藏大东路 10 号西藏大学纳金校区研究生教学综合楼研究生院研招办 (850000) 。
(三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 0891 ) 6405192。
( 四) 请考生密切关注西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cn/。
西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2年 12月
附件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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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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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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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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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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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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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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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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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
省( 区、市 ) 市 (县 ) |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定向单位) 及通信地址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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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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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或学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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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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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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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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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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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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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类 型 |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
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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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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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愿报考本计划、签订定向协议书并严格遵守协议。2.毕业后,在职考生回本人原工作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回本人生源地省份或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 (含兵团 ) 就业。硕士毕业至少服务5 年 (含 5 年,其中西藏班、新疆班教师和管理人员为8 年),博士毕业至少服务 8 年 (含 8 年)。 3.毕业后,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或定向地区就业单位。 由培养单位将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生档案,根据定向协议转回原工作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注:考生若同意上述 3 项内容,可在考生签字栏中签字,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确认报考资格。 考生签字__ _ _ _ _ _ _ 年 月 日 |
在职考生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 日 |
省、 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月 日 |
注: 1. 本表一式三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招办、招生单位各留存一份;
2. 跨省跨地区应届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确认。
原标题:2023年西藏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