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转)学收费规定。民办学校学生在一定期限内退(转)学,应按规定退费。按年度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病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3、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注: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应天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3、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注: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应天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3、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注: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应天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3、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注: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应天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3、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注: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应天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二十七条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2、志愿填报:2018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二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录取规则学院录取时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所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结合2018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专转本”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符合报名条件,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

录取办法: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英语考试单科线及理论考试累计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1、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具体退费办法如下关于退(转)学收费规定。民办学校学生在一定期限内退(转)学,应按规定退费。按年度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按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