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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专转本招生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具体退费办法如下

2010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专转本”招生章程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具体退费办法如下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3 15:55:35 解决时间:2018-05-28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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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具体退费办法如下

关于退(转)学收费规定。民办学校学生在一定期限内退(转)学,应按规定退费。按年度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病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 2018-05-28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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