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初试时间:
专业现场报名日期初试日期音乐表演(美声、民声、长调、呼麦、马头琴、钢琴、手风琴、管乐、弦乐、民乐)、音乐学(键盘教育、声乐教育、民族音乐、科尔沁民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舞蹈表演、国标舞、二人台表演、影视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1月10日―1月11日1月12日―1月14日
⑵复试时间:音乐、表演类专业初试合格的考生,于1月15日公布复试名单,1月16日到艺术学院办理复试报名手续,1月17日开始复试。
⑶三试时间:音乐表演(美声、民声、长调、马头琴、呼麦、钢琴、手风琴)、表演(舞蹈表演、国标舞、二人台表演、影视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等12个专业方向复试合格的考生,需按指定时间参加三试。

2、音乐表演(声乐)含美声、民族方向:①声乐:考生演唱歌曲一首,200分;②视唱练耳:视唱一升一降之内;练耳口试,50分;专业成绩总分为250分。

4、舞蹈表演(1)面试(A.目测外形B.语言表达),100分;(2)基本功(A.软开度与控制B.旋转C.弹跳与技巧),100分;(3)模仿与即兴(A.模仿舞蹈动作、节奏B.对指定的音乐片断进行即兴表演),100分;(4)自备舞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100分;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2.复试(学校测试)(音乐学(键盘、声乐)、音乐表演和舞蹈学专业)▲2017年1月14日在青岛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n)公布初试(申请审核)成绩及复试(学校测试)名单,获得复试(学校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完成以下确认流程,未确认者视为放弃资格。确认时间:1月14日-1月17日确认网址:http://zs..cn准考证打印时间:2月13日考试地点

报名办法1、本校考点校考招生范围内的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其余考生请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2、本校考点的考生按分省分专业进行排名录取。

(5)笔试(舞蹈创作结构测试,对指定题目进行文字创作阐述)50分。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三)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有关说明

4.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本科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①培养规格与目标: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诚信品质。掌握舞蹈表演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运用。掌握一定的音乐表演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运用。毕业后能在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和教学相关工作。②培养模式与特色:以艺术实践、校内比赛、校外竞赛为三种方式同步实施,着力学生

2.艺术学院音乐、表演类专业⑴初试时间:专业现场报名日期初试日期音乐表演(美声、民声、长调、马头琴、呼麦、钢琴、手风琴、管乐、弦乐、民乐)、音乐学(声乐教育、键盘教育、音乐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二人台表演、影视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1月16日―1月17日1月18日―1月20日⑵复试时间:音乐、表演类专业初试合格的考生

1.艺术学院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⑴初试时间:专业现场报名日期初试日期音乐表演(美声、民声、长调、呼麦、马头琴、钢琴、手风琴、管乐、弦乐、民乐)、音乐学(键盘教育、声乐教育、民族音乐、科尔沁民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舞蹈表演、国标舞、二人台表演、影视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1月10日―1月11日1月12日―1月14日⑵复试时间:音乐、表演类专业初试

艺术学院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内容专业代号专业名称招生人数考试内容初试复试三试41音乐表演(美声)24演唱自选歌曲2首(民歌、创作歌曲、中外艺术歌曲及歌剧选曲皆可)①练耳听写与乐理②演唱歌曲2首(体裁不限;有1首不得重复初试演唱歌曲)①演唱自选歌曲2首,其中有1首不得重复初试复试曲目。※伴奏自备②形象目测及嗓音条件检查42音乐表演(民声)1543音乐表演(长调)1044音乐表演(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