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所有专业学制为三年,学费按各专业标准缴纳,住宿费:1500元/年/人;

所有专业学制为三年,学生学费按各专业标准缴纳,住宿费:1380元∕年/人;

所有专业学制为三年,学生学费按各专业标准缴纳,住宿费:1380元∕年/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院长办公室联系人:丁孝鹏监督电话:0758-传真:0758-电子邮箱:@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院校名称: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