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考生报名表(经申请人所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5.高考报名回执复印件(考生报考必须提供报考回执,如考生没有可向所在学校相关老师咨询);

(一)准备工作:阅读招生简章及须知,准备报考所需材料、电子相片。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和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1.学校制订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纳入学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一)经我院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十一)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录取。

(一)学院制订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纳入学院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学院制订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纳入学院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一)学院制订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纳入学院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