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同时公布。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同时公布。

考试内容专业及方向考试科目及要求音乐表演声乐1、自备歌曲一首,歌谱自带;(总分85分)2、视唱;(总分10分)3、加试(器乐、舞蹈等)。(总分5分)器乐1、自备器乐曲目一首(乐曲、练习曲均可);(总分85分)2、视唱;(总分10分)3、加试(声乐、舞蹈等)。(总分5分)舞蹈1、自备舞蹈一段、基本功展示;(总分85分)2、视唱;(总分10分)3、加试(器乐、声乐等)。(总分5分)

2、考生须背谱演唱、演奏;考声乐的考生须自备伴奏乐谱、伴奏带。

2、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考,考生只能参加本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考试。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同时公布。

3、我校将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专业考试合格证,请及时查收。

3、我校将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专业考试合格证,请及时查收。

2、根据各省参加专业考试考生的情况和分配的招生计划数,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

2、根据各省参加专业考试考生的情况和分配的招生计划数,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