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我校按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六)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其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有关的任何费用。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公布学校在该地区录取新生名单及相关录取信息。

第二十九条 修订后章程自2013年4月1日施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二)投档基准成绩相等的同一志愿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一)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普通教育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来源计划;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我校按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二)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第二十条学校各专业考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后除特殊原因外,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我校按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