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学院统一划定分数线。依据总分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2015年我院单独招生总计划为190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二)

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做好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省市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1.命题: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专家组,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阅读与文学鉴赏考试内容:①掌握文体常识,了解主要文学流派;②识记重要作家及其作品中的名句、名段、名篇;③理解并解释短文、诗词中重要的字、词、句子;④对文中信息进行筛选、评价;⑤理解古今作品的艺术手法和表达技巧。

3.评卷:学院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考试科目与题型1.考试科目:数学基础、语文基础、职业认知基础、英语基础。四科连考,共计180分钟。2.考试范围:以高中(或相当高中学历)水平文化基础为主要考点,主要考核学生的数学基本知识、数学思维能力;语文基本知识、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和鉴赏能力;职业认知基本知识、英语实际应用能力等。考试没有指定书目和教材,以反映现实生活、着眼解决实际问题的数学、语文、英语、工作生活常识为题材,客观考核学生综合水

4.发放通知书: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入学资料。

4.备案与发放通知书:录取结果报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同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入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