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培养模式(1)培养年限:3年。(2)时间安排:实行非全日制在职学习的形式。在校学习时间主要安排在双休日和节假日等时间集中授课。(3)培养模式:采用课程学习、现场实践和专题研究相结合的“三段式”培养模式。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第1、2、3学期;现场实践主要安排在第4学期;专题研究(论文撰写和答辩)安排在第5、6学期进行。

八、联系方式关于报考及相关情况请咨询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科研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431—85619445研究生院2104年6月19日

八、联系方式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吕欣老师联系电话:0431-85166105地址:吉林大学南校区东荣大厦七楼716室吉林大学法学院网站:law..cn暑假期间,如咨询关于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等问题,请发电子邮件@,与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吕欣老师联系。研究生院2014年6月19日

培养方式采用非全日制在职学习形式。主要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4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二)准考证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学校单独组织,在复试期间进行;其余2门参加全国联考。

二、招生计划2014年计划招生100人。

六、培养方式1.培养模式(1)培养年限:3年。(2)时间安排:实行非全日制在职学习的形式。在校学习时间主要安排在双休日和节假日等时间集中授课。(3)培养模式:采用课程学习、现场实践和专题研究相结合的“三段式”培养模式。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第1、2、3学期;现场实践主要安排在第4学期;专题研究(论文撰写和答辩)安排在第5、6学期进行。2.学科专业方向:(1)卫生事业管理(2)疾病预防与控制(3)卫生学与卫生执法监督(4)妇儿保健与人口健康(5)社区卫生与健康教育(6)临床评价(7)康复管理(8)放射卫生3.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二)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六、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一)培养方式:采取非全日制在职学习形式。学习年限3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二)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