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自觉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考务组:负责题库建设、组织考试、阅卷、汇总成绩等。
招生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盖章生效、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
纪检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12、113室)邮编:010070联系人:杨老师、谢老师、苏老师咨询电话:0471-(兼传真)0471-0471-纪检监督电话:0471-学院网址:http://www.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4月21日

招生原则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招生政策,坚持招、考分离原则,严格按招生程序录取考生,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有直系亲属(子女、兄弟姐妹等)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纪检监督电话电话:0471-

组织保证(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副院长、纪检监审处、学院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各系部等人员和部门组成。其中,院长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主持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工作;纪检监审处监督检查招生章程执行情况,保证招生工作公

一组织保证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答案来源于2021年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证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二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答案来源于2022年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内建职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招生工作期间设考务组、招生组、纪检组三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考务组:负责题库建设、组织考试、阅卷、汇总成绩等。 招生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

组织保证(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组织保证(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组织保证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自觉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3.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考务组:负责题库建设、组织考试、阅卷、汇总成绩等。招生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盖章生效、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纪检组: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