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凡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一)语文学科考核目标与要求语文要求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这六种能力表现为六个层级。A.识记:指识别和记忆,是基本的能力层级要求能识别和记忆语文基础知识、文化常识和名句名篇等。B.理解: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要求能够领会并解释词语、句子、段落等的意思。C.分析综合: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合,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

2.考点设置、考场监管等按全国高招统一考试及省招办的要求进行。

2、录取工作完成后,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或录取。

考试1、考试方式: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和评卷。2、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文化课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文化课为语文、数学,考试形式为笔试,总分150分。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考察学生的职业认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考试形式为面试,总分150分。3、考试管理:各项考试、考核的组织及管理办法或形式,参照省招办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实施。4、考试时间

第二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考试时间:文化课:2014年4月13日上午8:30-10:30职业能力测试:2014年4月13日下午14:30-17:30

第二十条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三)各项考试、考核的组织及管理办法或形式,参照省招办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实施。

3、考试管理:各项考试、考核的组织及管理办法或形式,参照省招办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