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项工作将做到实施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81891725。
3、对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分别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属推荐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1.“携手工程”校荐平台网上推荐表(中学签字盖章,本人签名);

2.2011年至2014年学籍证明,在读证明(中学提供并加盖公章);

1.“携手工程”校荐平台网上推荐表(中学签字盖章,本人签名);

监督机制1.学校在“携手工程”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将予以注销。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4所部属高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

第十七条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院校,相关政策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为准。

2.2011年至2014年学籍证明,在读证明(中学提供并加盖公章);

录取保障措施1、此项工作将做到实施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3、对在我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

七,录取保障措施1、此项工作将做到实施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学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三级信息公开,各类名单确定后,将及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n/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

录取保障措施1、此项工作将做到实施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3、对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操作

录取保障措施1、此项工作将做到实施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3、对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操作、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