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奖项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可直接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面试,免笔试,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入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信息英才”计划,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以上,我校即予录取,并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录取保障措施1、此项工作将做到实施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3、对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操作、虚报

初审、考核及结果公示1、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后,我校将组织专门力量,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将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申请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以及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中学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初审合格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结果将于2014年1月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

1.“携手工程”校荐平台网上推荐表(中学签字盖章,本人签名);

2.2011年至2014年学籍证明,在读证明(中学提供并加盖公章);

1.“携手工程”校荐平台网上推荐表(中学签字盖章,本人签名);

监督机制1.学校在“携手工程”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将予以注销。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4所部属高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

第十七条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院校,相关政策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为准。

2.2011年至2014年学籍证明,在读证明(中学提供并加盖公章);

3、在科技创新、电子信息领域、专利、外语、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

3、“信息英才”计划:符合如下条件的优秀学生或学科竞赛获奖学生:(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者;(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者;(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者;奖项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可直接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面试,免笔试,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入选我校自主选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