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二○一一年四月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2014年12月31日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2016年12月30日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2017年11月30日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经学校授权由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长沙学院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2013年12月31日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2015年3月9日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