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依据学生考核总成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科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3、4月13日左右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4月20日以前拟录取名单上报省考试院,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5〕2号)文件规定,4月27日至4月29日,被多所学校拟录取的考生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5月30日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4、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章 附 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6-0556-0556- 传真:0556-监督电话:0556- 网址:http://www./邮箱:aqzsjyc@ 通讯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柱山东路99号 安庆职业

第五章报名与考试报名资格 凡取得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或对口升学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名。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2月28日至4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三)填报志愿方法:申请人报名时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安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aq

第八章招生监督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考生所在学校及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的原则,学校应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开地审核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

第三章 学校概况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确立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4年12月高质量通过省教育厅验收,2012年成为安徽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院校,2014年获得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 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业创新示范国家森林城市,安庆市的东城区,占地744亩。现

第六章录取规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考试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1、依据学生考核总成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科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3、4月19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

5、5月3、4日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主选择我院确认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5、4月27日-28日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主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录取规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考试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1.依据学生考核总成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科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3.4月24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

录取规则1、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核德、智、体、美的表现,择优录取。2、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以下两种情况不予录取:(1)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专业,不服从调剂到其它专业。(2)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专业,考生愿意服从调剂,但其它专业已经录取满额。3、预录取的考生信息于4月8日在我校网站公示。4、考生4月27日

第六章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依据学生考核总成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科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3、4月13日左右将拟录取考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