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除结合学院实际作出的特殊要求外,其他均按照学校下发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一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予以承认。

3.体检方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折算综合成绩时,文化课成绩非7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750分进行折合;外语成绩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150分进行折合;专业课成绩非30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300分进行折合。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方法如下:①美术学、雕塑、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2.5+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

4学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要求执行5学校于7月8日前上报成绩库及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不允许考生自愿退档答案来源于2021年大连民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2.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国家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新疆高层次双语人才计划、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国防科工院校补偿计划、免费师范生等。我校只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

3、根据教育部规定,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应按照4:1的比例安排。对专业考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和专业,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均公布为“0”,若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且达到学校录取标准,则予以录取。

2、原则上与我校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在各省份同批次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

(6)对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划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