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考生填报该院校为第一志愿;③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统考本科合格。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于2018年7月1日前将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须按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拟录取,以便在正式投档后能够尽快提交录取结果。

(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省外院校可申请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 1.由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2.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且原则上具备艺术类硕士学位授予点的本科院校本科专业。 3.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且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计划原则上不低于30人,音

(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省外院校可申请在我省设点组织艺术校考:1.由教育部确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2.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且原则上具备艺术类硕士学位授予点的本科院校本科专业。3.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且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计划原则上不低于30人,音乐学类、戏剧与

5.组织专业校考的高校招生计划与合格生源比原则上应按1:4的比例安排。

4.只参加院校组织校考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5.只参加院校组织校考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5.只参加院校组织校考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5.只参加院校组织校考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5.只参加院校组织校考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5.只参加院校组织校考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