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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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已颁布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依据教育部已颁发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5年秋季招生开始实施。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2015年5月5日

本章程由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592-,传真:0592-网址:http://zs..cn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厦门大学2021年招生专业大类设置方案招生专业名称培养特色拔尖计划卓越计划和国际分流的专业或方向化专业建设计划等授予学位系名学院名称人文科学试验班含历史学哲学专业教育部强基计划中文系历史学系拔尖计划专业分流后在各系相关专业生源中进行选拔含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戏剧影视文学历史学汉语言戏剧影视文学艺术学电影学院汉语言文学文学中文系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历史学历史学系考古学历史学哲学哲学哲学系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国际化专业建设计新闻学数据新闻文学新闻学系新闻传播学院学网络视听文学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广告学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592-(共5-8线)传真:0592-网址: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592-(5-8线)传真:0592-网址: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592-(共5-8线),传真:0592-网址:http://zs..cn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592-(共5-8线),传真:0592-网址:http://z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