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一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当地省招办的政策执行。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各省级招办、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十五条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答案来源于2021年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0年武汉长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简章所有专业均男女生兼收。

第二十七条学校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八条学校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七条学校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七条学校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