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级折算分值为A:100分;:85分;C:75分;D:60分。理科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所占比例为思想政治占20%、物理占20%、通用技术占10%、信息技术占10%、历史占10%、地理占10%、生物占10%、化学占10%。文科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所占比例为思想政治占20%、历史占20%、通用技术占10%、信息技术占10%、地理占10%、物理占10%、生物占10%、化学占

第八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学校每年奖励学生2300余名,发放金额接近1000万元,奖学金覆盖率超过35%。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20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800元/年;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灞桥区水安路168号邮编:710038学校网址:

第十八条评分办法(一)普通高中学生评分办法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级折算分值为A:100分;:85分;C:75分;D:60分。理科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所占比例为思想政治占20%、物理占20%、通用技术占10%、信息技术占10%、历史占10%、地理占10%、生物占10%、化学占10%。文科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所占比例为思想政治占20%、历史占20%、通用技术占10%、信息技术占10%、

(一)普通高中学生评分办法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级折算分值为A:100分;:85分;C:75分;D:60分。理科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所占比例为思想政治占20%、物理占20%、通用技术占10%、信息技术占10%、历史占10%、地理占10%、生物占10%、化学占10%。文科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所占比例为思想政治占20%、历史占20%、通用技术占10%、信息技术占10%、地理占10%、物理占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200元-500元/月。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等级分值为A:100分;:85分;C:75分;D:60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