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考生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二)对非我校附属中专及协议办学中职学校的考生,我校与2017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中其它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自治区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将采用联合测试。联合测试统一申报方式如下:1.申报时间3月13日-4月10日18:00止2.申报方式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3.网上申报方法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通过“快速通道”栏点击“

4、《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证明》(考生毕业学校提供并加盖学校公章)。

第十一条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人。

第三十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每位考生限报一所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每位考生限报一所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

第二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1、要求考生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2、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第二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1、要求考生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2、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第二十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1、要求考生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2、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第二十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1、要求考生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2、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