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资格审查由二级招生单位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需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需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3)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推荐信原件考生需向学院提交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学者推荐信原件。学院审

三、招生专业和学制招生专业和学制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联系方式1.招生咨询:学校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传真:020-85213484网址:http://zkc..cn2.招生监督办公室:监督电话:020-85211016传真:020-85211015电子邮箱:hs801@.cn附复试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学院代码学院名称联系电话(020)网址002公共管理学院39310586http://ggy..cn/002教育科学学院85211326http://jky..cn/a/20160518/2526.html009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二、招生计划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拟招生10人,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计划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拟招生10人,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计划《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拟定招生计划(含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制拟录取博士生,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学科),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计划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拟招生10人,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计划《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拟定招生计划(含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制拟录取博士生,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学科),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计划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拟招生6人,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计划《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拟定招生计划(含硕博连读,硕博连读招生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学科),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