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招生专业、计划数:我院2017年中职对口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教育厅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本简章解释权归南宁地区教育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南宁地区教育学院2018年3月15日

本简章解释权由南宁地区教育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 附件:2017年南地中职对口招生简章.docx

(二)录取原则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考生所

录取 (一)录取时间 5月15-16日 (二)录取原则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一)录取时间 5月15-16日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我院将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我院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我院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我院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