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志愿填报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经公示的拟入选专业范围内。
2.高考录取原则
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直至录取额满。
说明:
(1)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选测AB,必测4C。
(3)浙江省考生选报专业必须符合我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如有异议,请与我校联系。招办咨询电话:0411-84727233,监督投诉电话:0411-84729225,传真:0411-84724303。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招生计划计划招生84人,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1.审核考生资格。5月15日前,有关省(区、市)完生资格审核。

1.审核考生资格。4月底前,有关省(区、市)完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3认定入选资格学校将根据申请材料审核结果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底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4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录取时将视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情况在省份间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5高考录取经公示无异议的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学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

3.认定入选资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申请材料审核结果,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3.认定入选资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申请材料审核结果,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于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1.高考志愿填报要求经公示无异议的“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经公示的拟入选专业范围内。

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1.高考志愿填报要求经公示无异议的“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经公示的拟入选专业范围内。2.高考录取原则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直至录

(3)浙江省考生选报专业必须符合我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如有异议,请与我校联系。招办咨询电话:0411-,监督投诉电话:0411-,传真:0411-。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2018年5月30日

2.高考录取原则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直至录取额满。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