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录取原则及专业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我院官网中公布,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在校园公告栏中查询。
2、学费缴费方式:录取考生于7月4日到我院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缴费,缴费请刷银行卡。学费标准如下:
单位:元
专 业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小计法学
3、预录取考生于7月4日到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科办理录取手续。办理录取手续流程为:
①教务处签订《协议书》、上交《就业报到证》→②凭协议书及身份证至财资处缴费→③凭收费凭据到教务处办理录取手续。
考生可在我院官网“校园公告栏”下载、打印“专升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无异议者,签订《协议书》并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和专科毕业证书编号,将两份《协议书》、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交到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科。不签订协议书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66号江西警察学院办公楼(二)315室。邮编:330100,电话:0791-88673039。
4、我院根据签订《协议书》预录考生提供的地址邮寄《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5、录取考生凭《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到我院报到,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报到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
附件1:江西警察学院2018年“专升本”考试预录名单
附件2:2018年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协议书
江西警察学院教务处
2018年7月2日
附件1:
江西警察学院2018年“专升本”考试预录名单
http://www.***/html/2018/6-2/n39795191.html
附件2:
协议书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教高字[2005]49号”文件精神,为了确保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明确江西警察学院与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专业录取分数线及录取人数:专业总成绩控制线(分)英语成绩控制线(分)录取人数法学1935030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学生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遵照执行。江西警察学院(盖章)“专升本”学生(签字):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专科毕业证书编号:年月日“专升本”入选考生通讯地址(请填写清楚、准确)邮编:详细地址:联系电话:E-mail或QQ号: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学生各执一份,经签字盖

2、学费缴费方式:录取考生于7月4日到我院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缴费,缴费请刷银行卡。学费标准如下:单位:元专业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小计法学

“专升本”学生在就读的非毕业学年,学院不推荐参加公务员及其它就业考试。

3、预录取考生于7月4日到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科办理录取手续。办理录取手续流程为:①教务处签订《协议书》、上交《就业报到证》→②凭协议书及身份证至财资处缴费→③凭收费凭据到教务处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在我院官网“校园公告栏”下载、打印“专升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无异议者,签订《协议书》并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和专科毕业证书编号,将两份《协议书》、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交到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升学毕业生不签发《就业报到证》。因我院“专升本”正式录取工作是在毕业生毕业后完成,毕业生离校时已领取《就业报到证》。录取考生须上交《就业报到证》,招生就业处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统一上交至省就业办,并在省、院就业系统中修改“毕业生去向”为“升学”。

“专升本”学生按江西警察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收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

“专升本”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江西警察学院校纪校规。

5、录取考生凭《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到我院报到,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报到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附件1:江西警察学院2018年“专升本”考试预录名单附件2:2018年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协议书江西警察学院教务处2018年7月2日附件1:江西警察学院2018年“专升本”考试预录名单http://www./html/2018/6-2/n.html

录取程序1、按照录取原则及专业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我院官网中公布,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在校园公告栏中查询。2、学费缴费方式:录取考生于7月4日到我院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缴费,缴费请刷银行卡。学费标准如下:单位:元专业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小计法学3、预录取考生于7月4日到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科办理录取手续。办理录取手续流程为:①教务处签订《协议书》、上交《就业报到证》→②凭协议书及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