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2018年3月15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第二条学院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评价录取方式。第三条学院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

③3月15日-4月21日学校推荐,考生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3月15日学院综合评价录取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上网报名,准备报名所需材料)

第三章招生模式第十一条学院根据招生要求成立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制定录取实施细则,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录取。第十二条高考报名:考生必须参加甘肃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第十三条报名确认:2018年4月11日至4月16日,考生登陆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或http://art.ganseea.c

3.招生热线:0931-(传真)0931-(传真)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137号招生就业处2.邮政编码:7301013.招生热线:0931-(传真)0931-(传真)4.学院网址:http://www.http://www.5.E-mail:zsb@6.投诉电话:0931-7.投诉邮箱:tsjb@

②1月1日-4月21日招生咨询(招生宣传、考生报考方式及专业咨询)

(三)录取办法1.4月16日,学院根据综合录取评价,审核并录取合格考生。2.4月16日,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3.4月17日,学院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上和我院招生就业网站(http://www.)上进行公示,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时间安排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向已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15年1月21日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18年3月15日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