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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

2018年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开展录取工作。若录取不满时,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对征求志愿投档和按规定降分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对不设置“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仍不满时再录取第三志愿或征求志愿考生。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7-10 02:23:30 解决时间:2022-06-07 14:17

满意答案

第十四条 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开展录取工作。若录取不满时,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对征求志愿投档和按规定降分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对不设置“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仍不满时再录取第三志愿或征求志愿考生。

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成绩相同时,则按相关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答案来源于:2018年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中专 2022-06-07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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