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类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者(排名第一)。
3.本科期间省级及以上个人奖项获得者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4.参加我校2018年暑期优秀本科生夏令营的推免生。

(一)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具有医学、食品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大三第二学期学生),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录取通知书将在通过审核后于2019年6月寄发。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取消其录取推免生资格:(1)不符合推荐基本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2)入学前未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3)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4)入学报到前,受到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限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1.获得“985”高校、“211”高校及省属重点高校推荐免试资格者。2.本科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奖。3.本科期间,有省级以上科技单位承认专利或创造成果。4.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学术论文。5.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其他英语成绩证明。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1)高水平大学、中科院、学科评估排名位列前30%学科或国家基地班,以及我校优质生源基地高校推荐的推免生。(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者(排名第一)。(3)本科期间省级及以上个人奖项获得者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4)我校2016年暑期优秀本科生夏令营的“优秀营员”、“合格营员”。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1)“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或“国家基地班”专业,以及我校优质生源基地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者(排名第一)。(3)本科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个人奖项获得者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4)我校2015年暑期大学生夏令营的“优秀营员”获得者。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1)高水平大学、学科评估排名位列前30%学科或国家基地班,以及我校优质生源基地高校推荐的推免生。(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者(排名第一)。(3)本科期间省级及以上个人奖项获得者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4)我校2017年暑期优秀本科生夏令营的“优秀营员”、“合格营员”。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1.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类学科、或“国家基地班”专业,以及我校研究生优质生源基地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者(排名第一)。3.本科期间省级及以上个人奖项获得者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4.我校2018年暑期优秀本科生夏令营的“合格营员”获得者。5.我校推免生招生宣传活动异地面试表现优异者。

第八条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接收:1、“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或“国家基地班”专业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获得我校2016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学生。第十一条复试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通过审核的报名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在8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工作由各相关学院组织实施,

第八条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接收:1、“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或“国家基地班”专业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已参加我校2015年暑期夏令营的营员。第十一条复试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通过审核的报名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在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工作由各相关学院组织实施,复试考察内容与考核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1.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类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者(排名第一)。3.本科期间省级及以上个人奖项获得者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4.参加我校2018年暑期优秀本科生夏令营的推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