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申请-审核制”、工程博士、硕博连读等招生方式的报考条件与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一)申请人须符合国家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已获硕士学位或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2、英语:应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需通过下列考试之一:原则上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60(成绩有效期5年,计算到入学当年9月1日,下同)、托福≥80、雅思≥5.5(成绩有效期5年);不符合上述英语条件的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入学英语考试。3、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发表(含录用)与本人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SCI学术论文一篇或浙江大学人事处发布的本学科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一篇(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三

(二)“申请-审核制”、工程博士、硕博连读等招生方式的报名与考试办法另行公布。1、各专业参考书籍(不提供各专业历年入学考试试题)可自行购买或联系“海大书店”(地址:青岛市红岛路47号,电话:0532-82960425)。2、请考生及时登陆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eb..cn/yzb/)获得新信息。

五、申请材料审核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材料审核工作。材料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包括考生的学习经历和取得的成绩;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申请材料所反映出来的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情况,材料审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材料审核成绩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资格审核1.申请材料审核 各专业分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2.综合考核 各专业(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组织成立资格认定委员会(一般由五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综合考核由资格认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一般采用面试形式,对申请人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打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综合考核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体检申请人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

1.申请材料审核 各专业分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1.录取成绩包括申请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70%+综合考核成绩*30%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申请-审核”总成绩或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材料审核学院办公室按照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按一级学科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于12月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三)“申请-审核”制1.基本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硕士研究生毕业并且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已经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①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②托福(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