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3701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团泊洼
六、学校基本概况:我院是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占地1447亩,建筑面积250000平方米。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结构合理。
学院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加强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在校生规模5000余人,学院培养的35000多名合格毕业生绝大多数已经成为各单位的骨干力量,很多人已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第四条:我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我院设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者;具有本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第七条:采取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招考资讯网(www.***)进入报名系统;缴费后需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履行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报名手续;有疑问可咨询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区县招办。
第八条:我院2019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委下达的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为准。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分管理服务类和工程技术类两类计划。
第九条:学费标准:高职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19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八条:已被我院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限报秋季普通高考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的志愿。第五章后续管理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18〕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

学校基本概况:我院是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占地1447亩,建筑面积250000平方米。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学院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加强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在校生规模5000余人,学院培养的35000多名合格毕业生绝大多数已经成为各单位的骨干力量,很多人已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办学类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院2019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院概况学院全称: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院类型: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院概况:(一)学院名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三)办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根据《2019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规定,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定我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高职)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本章程经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审核。第四条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定我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本科)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本章程经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审核。第四条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高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