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推荐与选拔1.初推阶段①本人申请根据国家以及《西安工业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校研〔2017〕177号)等文件有关精神。各学院组织具备推荐基本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申请并填写推免相关材料。同时每位申请人需提供本学院两位正高级职称硕士导师推荐意见。各学院将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统一报教务处、团委审核。②直接推荐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校研〔2017〕177号)第十九条,根据学校公布的指标,在各学院进行遴选。推荐出的直推候选人

(二)名额分配原则2019年在推荐时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录取时根据接收学校研究生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学位类型。名额分配原则上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培养质量(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博士学位点、硕士研究生报考及上线情况、学科建设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三、接收推免生学科范围除会计专业硕士(Mpacc)、工商管理(MBA),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接收推免生。除会计专业硕士(Mpacc)、工商管理(MBA),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五、其他(一)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2、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类处分;3、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4、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二)联系方式:1、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61732352、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序号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1光电工程学院姚老师机电工程学院李老师材料与化工学院王老师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刘老师经济管理学院陈老师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高老师建筑工程学院党老师外国语学院雷老师理学院雷老师马克思主义学院陈老师艺术与传媒学院程老师人文学院曾老师体育学院屈老师西

2、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序号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1光电工程学院姚老师机电工程学院李老师材料与化工学院王老师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刘老师经济管理学院陈老师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高老师建筑工程学院党老师外国语学院雷老师理学院雷老师马克思主义学院陈老师艺术与传媒学院程老师人文学院曾老师体育学院屈老师西北兵器工业研究院刘老师86173377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18-7-18序号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1光电工程学院姚老师机电工程学院李老师材料与化工学院王老师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刘老师经济管理学院陈老师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高老师建筑工程学院党老师外国语学院雷老师理学院雷老师马克思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①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②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③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④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或者申请出国者;⑤弄虚作假者。⑥体检不合格者。

(一)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2、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类处分;3、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4、政审、体检不合格者。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一)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2、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类处分;3、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4、政审、体检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