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体检要求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一)申请条件考生申请条件须满足《浙江理工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和要求。

(1)材料评价(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研究生阶段的综合表现,具体为:(a)研究生阶段表现(10分)(b)英语成绩(10分)(c)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情况(30分)(d)其他如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5分)(e)拟招生导师意见(45分)

(二)“申请考核”制内容、方式及要求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考核总成绩=材料评价×25%+英语笔试×25%+综合面试×50%;综合面试考生需要准备3-5分钟的口头汇报。

(2)英语笔试(100分)主要考核科技文献阅读与理解,包括考核考生基础理论掌握能力,以及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等。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

五、录取原则考生录取:根据学院招生名额,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任一环节考核不合格者(得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生所报考导师没有招生名额不予录取。

(二)初审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主要考核考生本科学习经历、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学背景和学术成果、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培养潜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

四、“申请考核制”工作(一)考核名单确定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及专家意见,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二)“申请考核”制内容、方式及要求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考核总成绩=材料评价×25%+英语笔试×25%+综合面试×50%;综合面试考生需要准备3-5分钟的口头汇报。(三)体检要求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三、考核内容与要求(一)申请条件考生申请条件须满足《浙江理工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和要求。(二)初审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主要考核考生本科学习经历、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学背景和学术成果、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培养潜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三)综合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分三个环节,即材料评价、英语笔试和综合面试,以上各环节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1)材料评价(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研究生阶段的综合表现,具体为:(a)研究生阶段表现(10分)(b)英语成绩

(三)综合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分三个环节,即材料评价、英语笔试和综合面试,以上各环节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1)材料评价(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研究生阶段的综合表现,具体为:(a)研究生阶段表现(10分)(b)英语成绩(10分)(c)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情况(30分)(d)其他如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5分)(e)拟招生导师意见(45分)(2)英语笔试(100分)主要考核科技文献阅读与理解,包括考核考生基础理论掌握能力,以及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等。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3)综合面试(100分)采取学生口头汇报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