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证书种类: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
(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
答案来源于:2020年合肥师范学院普高招生章程

证书颁发学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合肥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条件,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证书颁发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少数民族学生,修完本科教育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各类证书颁发学校为合肥师范学院。

证书颁发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少数民族学生,修完本科教育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各类证书颁发学校为合肥师范学院。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种类修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颁发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省一线运动员学生,实行弹性学分制)。修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颁发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省一线运动员学生,实行弹性学分制)。修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颁发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省一线运动员学生,实行弹性学分制)。

招生计划与证书颁发(一)招生计划。安徽省教育厅2010年下达我院普通本科招生计划2665人,在安徽、江苏、山东、江西、河南和河北省招生。下达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700人,全部在安徽省招生。(二)毕业证书种类。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三)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

(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1.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551-;监督电话:0551-。监督电话:0551-。2.联系邮箱。zsb@.cn

证书颁发(一)毕业证书种类。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

(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1.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551-;监督电话:0551-。监督电话:0551-。2.联系邮箱。zsb@.cn

招生计划与证书颁发(一)招生计划。安徽省教育厅2009年下达我院普通本科招生计划2800人,在安徽、江苏、山东省招生。下达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2000人,全部在安徽省招生。(二)毕业证书种类。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证书内容填写执行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标准。(三)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

2020年合肥师范学院普高招生章程证书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