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三)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和“申请-考核”制“技术创新型”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在职考生应在博士入学前的规定时间内辞去原单位工作,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档案和离职手续不全、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入学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应有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复试(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五)正式录取通知书拟于2021年7月发放,录取考生于2021年秋季入学。

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综合考核)

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初试日期和地点

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初试

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他说明

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专项招生计划

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学费及奖助政策

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材料提交要求: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可将报考材料于2020年12月11日前工作时间内直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寄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不接收除中国邮政EMS和顺丰以外的任何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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