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业。
3.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考生被我校预录后,我校于4月4日前报送预录名单(含考生成绩)到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公示,公示通过后,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正式投档录取后,再邮寄正式录取通知书。
4.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
5.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须于2021年4月22日至4月24日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文史(理工)类别确认。
答案来源于:2021年遵义师范学院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四条招生机构学校成立包括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的遵义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答案来源于2021年遵义师范学院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1按招生计划数113的比例划定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合格成绩线达到合格成绩线的考生才能进入录取环节2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各科成绩的平均分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两项成绩各占50组成总分值中职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两项成绩各占50组成总分值并且所有成绩均需折算为100分的分值来计算总分值预录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果总分值相同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答案来源于2021年遵义师范学院专科分类考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考核方法

第六条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专科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答案来源于2021年遵义师范学院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遵义师范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各科成绩的平均分)+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两项成绩各占50%组成总分值;中职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各占50%组成总分值。预录时,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果总分值相同,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考生被我校预录后我校于4月4日前报送预录名单含考生成绩到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公示公示通过后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正式投档录取后再邮寄正式录取通知书4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5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须于2021年4月22日至4月24日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文史理工类别确认答案来源于2021年遵义师范学院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七条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分类考试招生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⒈录取原则:我校按照文化素质(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平均分)及职业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各占50%形成总分值,预录时,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优先

2020年遵义师范学院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各科成绩的平均分)+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两项成绩各占50%组成总分值;中职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各占50%组成总分值。预录时,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果总分值相同,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取原则我校按照文化素质(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平均分)及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两项成绩各占50%形成总分值,预录时,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完生计划,则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和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

录取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分类考试招生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⒈录取原则:我校按照文化素质(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平均分)及职业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各占50%形成总分值,预录时,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

1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各科成绩的平均分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两项成绩各占50组成总分值中职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各占50组成总分值预录时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果总分值相同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2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业3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考生被我校预录后我校于4月4日前报送预录名单含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