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学生本科所学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跨专业申请的学生需参加由所在学院(中心)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每科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基础课考试具体由学院(中心)通知]。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申请条件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由学院(中心)“审核小组”对报名的推免生(直博生)申报信息进行初审,推免生(直博生)所报专业须符合202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的报考要求,并将符合条件者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通知学生来参加复试。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未回复同意参加复试将撤销复试通知。申请人复试前需递交给报考学院上述“三、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纸质材料,由学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复试。

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复试结束后各学院(中心)将复试合格的申请人的材料和复试成绩一同递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收到“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各学院(中心)接收推免(直博)工作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九各学院中心接收推免直博工作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9月23日答案来源于2022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2023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各学院(中心)接收推免(直博)工作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