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3,推荐书须由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签字);
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4)。
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办公室地址:宁波大学医学部至真小楼302
联系人:赵晶
联系电话:0574-87609593
答案来源于:2023年宁波大学医学部硕博连读招生实施方案

5.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

5.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

2022年宁波大学体育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科研能力考核(30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硕士课程成绩、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授权发明专利、获科研成果奖励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等考核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综合素养等。

2022年宁波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专业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论文成果认定期限:2018年1月-2021年12月;论文成果认定范畴:限“已刊出”、“网络在线(Online)”、“认定刊出(可提供论文的数字标识码(DOI:)”的学术论文);

2022年宁波大学海运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2022年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2022年宁波大学医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项目、授权发明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其中SCI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或在线发表佐证(含DOI号),并需提交中科院期刊分区证明;其他期刊论文需提供见刊佐证(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全文页复印件),主持项目须提供项目立项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022年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力学专业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实施方案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各项获奖证书、科研项目材料、被采纳的调研报告和建议等)复印件;

2022年宁波大学医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原件(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

2022年宁波大学体育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原件(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