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考生、拟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及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考类别中选择“定向”,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不接收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考生。
4.学校博士招生相关信息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关注相关通知。导师个人信息请在西电教师主页查询。

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习方式

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制

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培养目标

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不接收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考生。

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单位代码及名称:10701

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规模

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学术学位)不接收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考生。

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学术学位)招生单位代码及名称:10701

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不接收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考生。

202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单位代码及名称: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