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黑龙江工业学院 |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 |
|---|---|---|
| 软科(综合) | 573 | 589 |
| 校友会(综合) | 490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37 | 64432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07 | 16554 | 3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83 | 63937 | 301 | |
| 2020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14 | 18793 | 3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410 | 93000 | 41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458 | 26756 | 45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410 | 93000 | 41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3 | 0 | 1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458 | 26756 | 458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9 | 0 | 130 |
黑龙江工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位于中俄边境城市——鸡西。鸡西地处东北亚经济圈核心区域,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向北开放的窗口和前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终结地、中国空军诞生地、“北大荒精神”发源地、“珍宝岛精神”弘扬地,境内机场、铁路、高速公路、高铁(在建)构成了通畅便捷的立体化交通网络。
学校秉承“修德修能,成人成事”的校训,按照“素质培养、专业培养、多元培养”人才培养思路,构建了“1333”多元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校企共建多个二级学院,实现了教学内容与企业需求深度融合,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输送了一大批“能就业、敢创业、可创新”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院校、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教育支援西部地区先进单位等称号,是全国首批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省首家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是整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资源,于2020年12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2021年3月24日挂牌成立的省属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是我省第一所省属公办本科职业大学。
学校坐落在山西省高校新校园区,占地面积1122.2亩,建筑面积69.7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32.5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5006万元,现有纸质和电子图书223万册,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我校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高职(专科)各专业按照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执行,住宿费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执行。
录取
第十九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二十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文史、理工类:
1.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考部门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成绩进行比较,具体办法将按各省(区、市)招生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艺术、体育类:
我校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或联考成绩,按各省级招考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1.美术类专业: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舞蹈类专业:根据男、女生计划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一志愿男生(女生)有缺额,则增加至女生(男生)。
3.体育类: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若出现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考生语文和英语成绩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三)三二转段:
三二转段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与签订相关中职学校共同制定转段考核办法,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后,两校共同考核,考生成绩报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后录取。
(四)对口升学
对口升学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定,按照考生志愿、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投档原则按照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招考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考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校长潘晋孝。
我校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或联考成绩,按各省级招考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1.美术类专业: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舞蹈类专业:根据男、女生计划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如一志愿男生(女生)有缺额,则增加至女生(男生)。
3.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器乐分行当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某些器乐行当一志愿如有缺额,则按以下行当顺序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当:小提琴、二胡、钢琴、琵琶、古筝、竹笛、手风琴、打击乐、萨克斯、电吉他。每次每行当录取1名考生,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完成专业总招生计划)。
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