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性质: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2006年4月,经省、市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市属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坐落于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园,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人文社科系和继续教育学院。全校在职教职工近400人,在校生一万余人。
学校现开设十个专业类22个专业,涉及机械、电子、计算机、艺术设计、通信、物联网、会计等多个专业领域,其中电气自动化、数控技术两个专业为教育部、财政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重点建设专业,数控技术专业获批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机械制造专业群为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群),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群入选江苏省高水平专业群。移动商务专业为首家与南京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合作,嵌入式联合培养Google跨境电商的高职专业。2015年,为顺应智能制造技术产业发展趋势,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学校设立了智能制造学院,重点建设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工业设计、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等7个智能制造相关专业。现已建成“3D打印(增材制造)中心”、“数字化工厂”、“工业机器人实训中心”、“南京机电莱尼机器人学院”、“海尔智能家居”、“ICT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等6个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获批工业机器人应用编程等11个“1+X”证书试点。2018年,学校智能制造实训基地获批“江苏省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同时,学校已和中科院南京煜宸激光科技集团、中国航天南京神舟航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暨中国航天3D打印研究中心、航天智能制造南京创新中心、南京特斯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智翔集团等四家单位签订了“双创教育战略合作协议”,以“1+N”(平台+课程、项目、队伍、市场推广等)的合作模式建立“协同创新联盟”,力求在深度合作中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校企携手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生态圈。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师生的创业创新活力,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5年1月,学校率先建设国内首家“创客校园”,大力发展集创意、设计、制造于一体的“蓝岛创客空间”。空间建设以“创新、实践、分享、成长”为宗旨,以全院资源为依托,以科技创新活动为载体,聚集创客人才、成就创意灵感、分享创新成果,重点瞄准智能制造、3D打印等前沿技术,深入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创客教育理论研究。目前,全院上下大力开展创客活动、开发创客项目、分享创新成果,积极探索创客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系统设计了面向职业教育的“54333”的创客教育体系,即 “平台+专业+课程+导师+活动” 5个基础保障,“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心理健康+创客活动”4维综合评价,“创客项目课程+创客教育专门课程+创客式课改课程”3类课程教学,“创客项目+竞赛项目+基金项目”3级项目孵化,“公司+事业部+工作室”3类主体实践,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创客课程标准、开发创客项目课程,努力通过创新思维训练、创新工具使用以及创新能力培养等方式,培养创新性技术技能人才。
蓝岛创客空间建设至今,已开设了创客工坊20余个,开发创客类课程463门,《创新思维训练》成功立项省级重点教材,制作创客作品4094件,竞赛项目100项/年,基金项目34项,发表创客教育类论文100余篇。2019年学院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位居全省高职院校第一位。2020年学院新申请专利880件,授权957件,其中学生授权量超过60%。
创客校园建设受到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南京日报、扬子晚报、教育厅网站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蓝岛创客空间现为中国创客空间联盟成员、中国创客联盟成员、中国创客教育基地联盟理事、南京市众创空间联盟常务理事、鼓楼区众创空间联盟理事、Intel合作伙伴、海尔创客实验室成员,先后被省科技厅、市科委、鼓楼区科技局列为省级、市级和区级众创空间。
学校始终坚持“立足企业、面向行业、服务社会”的办学思路,以培养“企业满意、社会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的创新性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建立“分层建设、分类培养”校企合作机制,与浙江华为、中兴软件、南钢集团、康尼机电等68家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订单式”、“嵌入式”人才培养,近两年共计培养4222人。建有物联网技术实训室、华为移动4G实训室、南京市中小企业精益生产培训基地等校内实验实训室48个,其中生产型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中小企业精益生产培训基地为“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ICT产教深度融合创新创业实训平台”获批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学院现已被授予“江苏省产业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省(机电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南京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第二十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连续两年被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优秀鉴定所”。学院现开设31个工种的鉴定和培训,学生获证率达95%以上。2018年,学校为南京市人社局开发“3D打印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应用”、“物联网智能家居技术”三个新工种,新工种开发总数位列在宁高校首位,为在宁大学生开展新工种培训5380人次。
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构建了“学业成绩、素质养成、心理健康、创客活动”的“四维一体”评价方式,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近年来,学院以素质教育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成立了院报记者团、话剧社、瑜伽社、跆拳道以及自动化研修社等64个文体、职业发展、志愿服务和科技创新类学生社团。2020年机器人社团被共青团南京市委员会评为南京市“优秀学生社团”。
多年来,学校累计培养超过40000名专科毕业生,其中60%以上的毕业生就职于南京地方企业。为南京地区企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超过17万人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位居全省前列。毕业生毕业半年后收入位列全省高职院校第一方阵。毕业生对就业工作满意度、自身发展满意度、对母校满意度连续3年提升,2020届毕业生相关数据分别为97.47%、94.15%、94.21%。
本年度,学校共有388人次师生获得校外表彰,连续三年摘得江苏省职业规划大赛特等奖,连续两年获得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书大赛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2020年学院还获得江苏省微课大赛一等奖、第十三届“高教杯”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三维建模一等奖、“同立方杯”首届全国职业院校自动化产线装调虚拟仿真技能竞赛二等奖、第八届“博导前程杯”全国电子商务运营技能竞赛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赛项全国总决赛二等奖、Robotac全国大赛三等奖、2020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商务技能赛项团队二等奖、第十一届“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银奖等重要奖项。学院被评为新工集团“先进基层党组织”、“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被南京市职教联合会授予“先进单位”称号,被南京市科协授予“2019年度南京市企事业(园区)科协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江苏省科协评为“示范高校科协”。
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南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推动产业升级”的需要,充分发挥行业办学优势,以核心型、紧密型的校企合作为依托,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坚持差异发展、特色发展的办学思路,坚持打造智能制造人才培养基地,坚决推进全国首家“创客校园”建设,聚力创新、聚焦人才培养、高水平探索创客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抓内涵、提质量、明特色、创品牌”,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不断提升,为建设“创新名城 美丽古都”做出应有的贡献。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并合格。
为激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也为了资助在校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及省教育厅、财政厅国家奖助学金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修订《南京机电学院学生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 经费来源及资助标准
学院奖学金由学院自行筹资设立,面向全院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学院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籍优秀学生。
奖项及奖金额度:
奖项 |
奖金额度(元) |
成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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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均分 |
单科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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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1000 |
80分以上 |
75分以上 |
二等奖 |
500 |
75分以上 |
70分以上 |
单项奖 |
100 |
专业科目单科成绩排名第一;或获得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获得计算机二级、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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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年各门课程达到奖学金评定标准;
5.获“三星级宿舍”及以上;
6.本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第二条 奖学金申请及评审程序
1.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
2.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递交《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本人各科学习成绩及在校期间的表现。申请一、二等奖学金者须附本学年成绩表(系统导出),申请单项奖者须附专业排名表(系统导出)或英语、计算机证书复印件等。
3.辅导员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系部复核,各系复核并给出书面意见,公示5日无异议后,上报院学工处。
4.院学工处对系部提交材料复审并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及奖项在全院公示5日, 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5.公示结束后,学工处填制《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报学院领导审批,下发奖学金。
第三条 奖学金的发放
1.奖学金在资金下发后15个工作日内开始发放。
2.奖学金由院财务处统一打入获奖学生银行卡。
第四条 院级奖学金不可兼报。
第五条 本办法由院学工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2021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院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以下统称学生)。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指我院对提出申请国家教育资助、学院资助的学生,按统一的工作程序和认定分析方法,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分级的行为。
第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作为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主要参考因素。
第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第二章 认定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监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学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各系部成立以系书记为组长,系学生干事、辅导员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认定工作组,负责本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等,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本班级学生人数的2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名单应在班级内公示。
第三章 认定依据和等级
第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一)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二)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三)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院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院收费标准。
(四)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五)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六)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
(七)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
第九条 认定等级。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或残疾等级,设置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级。
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院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院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院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十条 学院全面、认真部署每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院在新学年开学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提前告知。学院应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学院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每学年结束之前,向在院学生发放《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同时做好学院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学生申请。学生本人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申请平台(入口为“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的“服务通道”菜单)移动端自愿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采集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2020年8月修订)》(附件1),做出诚信承诺后,在线提交资助项目申请。并按要求在平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系部认定。①学生提交资助申请后,申请平台系统后台依据《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2020年8月修订)》(附件2)的计分方式,对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打分,并与已有的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孤儿等五类学生信息进行比对,生成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量化分值。②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开展班级民主评议,结合走访、谈话、民主评议结果等,通过申请平台电脑端(入口为“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③系部认定工作组通过申请平台电脑端负责学院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初审,申请平台提供的量化分值,可以作为各系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4、学院认定。学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复审,提出全院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批准。
5、结果公示。系部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在本系部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系部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系部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复议。学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复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信息。
6、建档备案。学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将最后确定的本院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提交的《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等资料按学年整理装订,建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7、其他要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区、高院等培育单位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获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获标准给予相应资助。因此,各系在进行困难学生认定时,需特别关注以上类型学生,原则上需加入贫困生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学生提交书面申请确认放弃。
第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学年。新学年开始,学院重新组织学生申请并开展认定工作。学院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学生或监护人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
2.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的;
3.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第五章 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学院要建立严格规范的提前告知、组织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学院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工作流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正、透明、规范。
学院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落实资助信息安全责任人,严格管理各类学生资助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严格规定学生资助信息的使用权限范围。
第十四条 申请认定的学生或监护人,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如发现并核实学生或监护人存在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行为的,不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获得资助的取消相关资助,追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报送同级信用管理机构。
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学院,学院应重新评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调整其困难等级。
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学院,并提出申请,学院应评估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确定困难等级。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即行废止。
我校学生食堂分为五味园和三味斋。日常供餐时间为早餐7:00-9:00、中餐10:30-13:30、晚餐17:00-20:30(风味特色除外)。
1. 五味园:位于星梦馆食堂一楼,就餐面积约2000㎡,可容纳近1000人就餐。食堂配有专门的厨师团队,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所需营养不同,配置适合大家的各类早中晚餐。早餐主营各类花式粥品、包子、馄饨、豆浆、油条类等,中、晚餐有品种丰富的自选快餐,清真民族餐饮(拉面、炒面、盖浇饭等),各种风味特色小吃(麻辣香锅、麻辣烫、米线、山东煎饼、F+牛肉饭、魔饭青年套餐饭等),口味众多,价廉物美。
2. 三味斋:位于星梦馆食堂二楼,就餐面积约2000㎡,可容纳 1000人就餐,装修风格简约现代,是你紧张学习之余放松心情的不错之选。三味斋以淮扬风味为主,讲究咸甜适中,口味清淡,营养健康,符合目前对健康饮食的要求。为大家提供丰富的早、中、晚餐,同样针对学院学生地域不同的特点增加了卤水套餐饭、南京老卤面、麻辣香锅、浓烧汁、黄焖鸡米饭、各色奶茶、西式烘培等特色风味小吃,以南甜、北咸、东酸、西辣的不同口味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1159
我院2019年对口单招注册批次专业

一)共同原则
1.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3.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根据国家及考生所在省市当年高考录取相关政策,按规定的提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5.按各省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照顾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总分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特殊类型考生的录取,按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内各批次录取办法
1.艺术类专科(美术)
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高职(专科)院校(文、理科)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按《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苏招委〔2017〕1 号)中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同一批次其他专业。
3.面向普高注册
参照《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执行。
三)省外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进行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按规定退档。
| 所属系部 | 专业名称 |
| 人文社科系 | 环境艺术设计 |
| 会计 | |
| 工业设计 | |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
| 信息工程系 | 移动商务 |
| 通信技术 | |
| 电子工程系 | 智能产品开发 |
| 应用电子技术 | |
| 自动化工程系 | 供用电技术 |
| 机械工程系 | 模具设与制造 |
| 数控技术 | |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性质:公办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综合类专科(高职)院校。江苏有119所公办大学: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大学、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南京林业大学、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性质:公办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其他专科(高职)院校。江苏有119所公办大学: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南京林业大学、南京科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性质:民办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艺术类专科(高职)院校。江苏有119所公办大学: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大学、徐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性质:公办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理工类专科(高职)院校。江苏有119所公办大学:河海大学、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南京财经大学、江苏城乡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性质:公办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理工类专科(高职)院校。江苏有46所民办大学:钟山职业技术学院、三江学院、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南京传媒学院、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通理工学院、硅湖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师范大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性质:公办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一所公办理工类普通本科院校。江苏有119所公办大学: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林业大学、沙洲职业工学院、扬州市职业大学、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性质:公办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理工类专科(高职)院校。江苏有119所公办大学:常熟理工学院、河海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江苏护理职业学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性质:公办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理工类专科(高职)院校。江苏有119所公办大学:无锡学院、徐州医科大学、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扬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安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性质:公办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理工类专科(高职)院校。江苏有119所公办大学: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常熟理工学院、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苏州科技大学、苏州城市学院、南京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性质:公办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理工类专科(高职)院校。江苏有119所公办大学: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大学